在[日本家族滯在簽證]前情提要中有說過,
因為偷筆在日本是持工作簽證身份,
有先詢問過這樣的情況下,
兩方都是台灣人可以在日本辦結婚嗎?答案是可以的!
只是在日本完成結婚手續到申請到簽證之中有很多流程必須要跑,
雖然有點麻煩,不過一生也就這麼一次囉~
p.s. 補充說明,我當時是用普通觀光簽證進入日本辦理結婚的喔!
Step 1. 市/區役所辦理結婚登記 2014/7/2
首先要去的機關是居住地的市/區役所辦理登記,
(就類似於台灣的戶政事務所)
必須先有在日本辦理結婚登記之證明,
之後才能前往Step 2 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辦理結婚。
(有些地方的市/區役所在假日也受理文件,所以可以先查清楚哦!)
p.s.在出發前往日本前,我有先不免俗得看一下農民曆,
7/2這天「宜嫁娶」又剛剛好是日本曆的「大安」!
日本人都會挑在大安這天結婚,
所以命中註定就是要這天囉!XD
•所需文件:
1.婚姻届(結婚申請書)一份
*婚姻届除了夫妻倆人之外,還需要另外兩位在日本的証人喔!
2.護照正本
3.台灣的戶籍騰本(三個月內)及日譯本各一份
*譯本是偷筆按照台灣的格式一模一樣翻過去,
譯者最後有親筆簽名加蓋章即可!
*台灣中的戶籍騰本記載「民國x年」都要改成「西元x年」哦~
*在網路上看到說還要準備印章,
但因為我們兩個都是外國人,所以只要簽名就ok囉~
(當我看到偷筆拿這張表格的時候,超沒有實感的呀!
有種“居然要結婚了?!?!"的感覺 XDD)
到了區役所後,先抽號碼牌等帶叫號,
輪到自己的號碼時到櫃台繳交文件,
對方很細心的幫我們檢查表格和文件,
如果需要修改會當場請你直接劃線改掉,
國籍方面因為政治因素必須把「台灣」改成「中國」
著實有些不開心,對方也跟我們說不好意思,
說即使在留卡已經可以寫上「台灣」,但各機構規定還是不太一樣~
p.s.這邊填表要注意的是會確定我們的名字在日本的漢字裡有沒有,
所以填表的時候一定要一筆一畫把字寫好呀!
一撇沒撇到位他們也會請你重寫哦~
等到第一次文件都check完畢會請我們在旁邊再等一下,
因為我們還要申請一張「結婚届受理証明書」
(B4大小、樣子像是一張證書,規費¥1400),
是為了之後要交給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。
給區役所得辦事人員看我在網路上找到的範本,
他們說這屬於「特別的証明書」,
且需要等大約一週的工作天才能領到,
所以我們就在等待第二次check文件的過程中
填了一張要申請這份証明書的粉紅色單子,
等待稍後至旁邊的繳費櫃台繳交規費,
終於文件都確定沒有問題了!
辦事人員還跟我們說了聲「おめでとうございます!」(恭喜結婚!)
接著到隔壁櫃台繳完了費用,
對方給我們一張「特別受理証明引換券」,
依照上面的指定時間帶著這張紙去領証明書就可以囉!
第一階段就這樣完成!!!!! 邁入Step 2!!! (握拳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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