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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日本家族滯在簽證]前情提要中有說過,

 

因為偷筆在日本是持工作簽證身份,

 

有先詢問過這樣的情況下,

 

兩方都是台灣人可以在日本辦結婚嗎?答案是可以的!

 

只是在日本完成結婚手續到申請到簽證之中有很多流程必須要跑,

 

雖然有點麻煩,不過一生也就這麼一次囉~

p.s. 補充說明,我當時是用普通觀光簽證進入日本辦理結婚的喔!


Step 1. 市/區役所辦理結婚登記       2014/7/2

首先要去的機關是居住地的市/區役所辦理登記,

 

(就類似於台灣的戶政事務所)

 

必須先有在日本辦理結婚登記之證明,

 

之後才能前往Step 2 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辦理結婚。

 

(有些地方的市/區役所在假日也受理文件,所以可以先查清楚哦!)

 

p.s.在出發前往日本前,我有先不免俗得看一下農民曆,

7/2這天「宜嫁娶」又剛剛好是日本曆的「大安」!

日本人都會挑在大安這天結婚,

所以命中註定就是要這天囉!XD 

 

•所需文件:

1.婚姻届(結婚申請書)一份

*婚姻届除了夫妻倆人之外,還需要另外兩位在日本的証人喔!

2.護照正本

3.台灣的戶籍騰本(三個月內)及日譯本各一份

*譯本是偷筆按照台灣的格式一模一樣翻過去,

譯者最後有親筆簽名加蓋章即可!

 

*台灣中的戶籍騰本記載「民國x年」都要改成「西元x年」哦~

 

*在網路上看到說還要準備印章,

但因為我們兩個都是外國人,所以只要簽名就ok囉~

(當我看到偷筆拿這張表格的時候,超沒有實感的呀!

有種“居然要結婚了?!?!"的感覺 XDD)

 

到了區役所後,先抽號碼牌等帶叫號,

 

輪到自己的號碼時到櫃台繳交文件,

 

對方很細心的幫我們檢查表格和文件,

 

如果需要修改會當場請你直接劃線改掉,

 

國籍方面因為政治因素必須把「台灣」改成「中國」

 

著實有些不開心,對方也跟我們說不好意思,

 

說即使在留卡已經可以寫上「台灣」,但各機構規定還是不太一樣~

p.s.這邊填表要注意的是會確定我們的名字在日本的漢字裡有沒有,

所以填表的時候一定要一筆一畫把字寫好呀!

一撇沒撇到位他們也會請你重寫哦~

 

等到第一次文件都check完畢會請我們在旁邊再等一下,

 

因為我們還要申請一張「結婚届受理証明書」

(B4大小、樣子像是一張證書,規費¥1400),

IMG_5713.JPG

 

是為了之後要交給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。

 

給區役所得辦事人員看我在網路上找到的範本,

 

他們說這屬於「特別的証明書」,

 

且需要等大約一週的工作天才能領到,

 

所以我們就在等待第二次check文件的過程中

 

填了一張要申請這份証明書的粉紅色單子,

 

等待稍後至旁邊的繳費櫃台繳交規費,

 

終於文件都確定沒有問題了!

 

辦事人員還跟我們說了聲「おめでとうございます!」(恭喜結婚!)

 

接著到隔壁櫃台繳完了費用,

 

對方給我們一張「特別受理証明引換券」,

 

依照上面的指定時間帶著這張紙去領証明書就可以囉!

 

第一階段就這樣完成!!!!! 邁入Step 2!!! (握拳!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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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dchu1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