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了 Step 1.的市/區役所結婚登記
並領到申請的「結婚届受理證明書」後,
就可以前往Step 2.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
辦理台灣部分的結婚登記了哦!
Step 2.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2014/7/14
Step 1的區役所登記只是向日本這邊登記的意思,
對於台灣來說我跟偷筆還是沒有婚姻關係的,
所以才需要再至Step 2 再辦一次才算數~
去代表處之前,
我就有先至少打了兩通電話過去
詢問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文件跟資料有哪些?
反正多確認幾次總是比較安心,
(還有就是覺得不一樣的人,
回答的答案會不一樣 XD)
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
網頁:http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jp/cat/25.html
地址:東京都港區白金台五丁目二十番二號
電話:(81-3) 3280-7811
• 所需文件:
1. 結婚届受理證明書正本、影本及中譯本 各一份
*中譯本的部分在代表處就有既定格式文件,
可以直接在代表處填寫即可!
*中譯本因為要合法化,所以代表處還會再
追收一份¥1,500的驗證費
(我有兩份所以3000就這樣沒了呀~~~)
2. 雙方的護照正本、影本 各兩份
3. 雙方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 一份
4. 結婚登記申請書 三份
*可以先填好一份影印,但注意簽名欄
一定是要親筆簽名呀!!!
5. 全姓名印章
6. 證件照一張
因為我們之後還需要繼續Step 3 辦理簽證,
所以必須同時再申請一份「結婚證明書」
(之後要交給入管局的)
*這份證明書需要兩個工作天才會出來,
所以我還必須先買郵票請代表處之後寄掛號到我家
(郵資費 ¥392,辦事人員還規定郵票金額
一定要剛剛好!! 不能多也不能少 )
• 所花手續費金額:
1.驗證費: ¥1,500 *2= ¥3,000
2.結婚證明書: ¥1,500
3. 掛號信郵資: ¥392
合計: ¥ 4,892
當天因為偷筆還要上班,
所以一早我就自己到了辦事處。
辦事處位置離目黑佔其實還有一段距離,
當時正值炎炎夏日,走到辦事處時
人也要被烤乾了....
跟入口的警衛說明我是來辦理結婚的
就讓我直接進去了。
去之後其實感覺就像一般戶政事務所,
不同的業務有不同的窗口。
一樣先說明我要辦理結婚登記後與申請結婚證明,
一切詢問清楚後,他們就把必須填的資料交給我
讓我在一旁寫好等待叫號再交給他們。
大概是因為禮拜一要辦事情的人都特別多,
所以他們超~忙的,
我就這樣等呀等的...
等到他們都要午休了。
對方還跟我說讓我也去吃飯
等一小時後再回來繼續辦....
(WHAT?!?! 我的時間呀~~~)
總之, 我還是只能等了~~
終於他們午休結束了,
我也可以繳件了,
對方辦事人員是一位很像爸爸的大叔,
一一檢查我的資料還有文件,
還不忘驚訝的問說,
「你老公呢?怎麼結婚自己一個人來?」
我回說「官網明明說可以一個人來辦的呀?! 不對嗎?」
他還回說 「對呀,但是我們還是要確認你老公
是不是真的有要結婚呀?萬一你自己拿他的證件來辦怎麼辦?」
(我其實不知道他是認真還跟我開玩笑?!
但我沒有這麼怕嫁不掉好不!! )
途中發現偷筆是雙國籍身份,
還持有一本加拿大護照,
所以駐日辦事處為了要留檔,
那位大叔要求我要補傳真偷筆加拿大護照給他。
(還好只是傳真 我真的不想為了一張護照影本
又千里搖搖跑來這呀!~~~)
終於終於,
我們的台灣結婚登記辦好了,
那位大叔還跟我說了聲恭喜
要我等他們的掛號信!
領到駐日辦事處的「結婚證明書」後,
就可以準備前往 Step 3 的入國管理局啦!!!
[後記]
至於那份像證書的結婚届受理證明書
就這樣被大叔收走了,
因為要跟我們的結婚登記聲請一併寄回
台灣的戶政事務所,告訴他們我們已經在
日本登記結婚了。
真的過沒多久,
我爸媽就收到戶政事務所的公文
說他們家女兒已經跟誰誰家的兒子在日本結婚了
但我真的不是私奔啦!! 誒 哈哈哈哈